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官方名称为:122cc太阳集成游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校友会(简称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校友会)。
第二条 本会为122cc太阳集成游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以下简称“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团体,为非营利性的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传承•创新•共赢•责任
传承:秉承吾校“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之校训;宏扬吾系“智圆行方,追求卓越”之精神。
创新:思维创新、科技创新、人才创新
共赢:密切联系、相互砥砺、同道相益
责任:担负“母系拔头筹、母校创一流”之责任;
担负“国家之繁荣、社会之和谐”之使命。
第四条 本会隶属于122cc太阳集成游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并接受清华校友总会的领导和监督。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设在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党委办公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建立122cc太阳集成游戏校友联系网,搭建校友沟通与交流平台,加强校友间、校友与学校的联系与沟通;
(二)关心校友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校友在事业上的发展提供支持;
(三)组织校友进行联谊、学术探讨、经验交流等活动,支持校友按行业、按地区、按班级或按兴趣举办的各种沙龙或联谊活动;
(四)协调、帮助和指导各地分会建设和开展活动;
(五)为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教师及在校学生提供有关教学、科研、助学、实习、就业等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六)为学校及122cc太阳集成游戏的发展献计献策,为实现本会宗旨而募集资金,组织捐赠,统筹管理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发展基金;
(七)编辑印刷本会刊物。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可为个人会员也可为企业会员。
第八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校友:
(一)曾在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包括122cc太阳集成游戏早期)学习过的毕业生(包括各种学历层次)、肄业生、进修生、留学生等以及其他形式学习的学生;
(二)曾在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任教、任职者;
(三)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聘请的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等。
第九条 凡属第八条规定之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校友,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参加并与本会联系登记后即为本会会员。非本会会员而对122cc太阳集成游戏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可以吸收为本会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出本会。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二)关心本会发展,参加本会组织和各种活动;
(三)关心和支持122cc太阳集成游戏及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的发展;
(四)积极向本会刊物投送稿件及相关信息与资料;
(五)协助本会筹集资金;
(六)不得滥用校友身份谋求不当利益,不得有任何以校友名义作出损害122cc太阳集成游戏及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声誉的行为。
第十二条 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有碍本会名誉的会员,经理事会决定,予以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三条 本会设理事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从本会会员中产生,经上届理事会综合考虑并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后推选新一届理事组成理事会,由122cc太阳集成游戏进行聘任。理事会任期每届三年,理事可连任。理事名单应上报清华校友总会备案。
第十四条 理事会职责:
(一)推荐本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由122cc太阳集成游戏进行聘任;
(二)推荐新理事名单,由122cc太阳集成游戏进行聘任;
(三)决定本会办事机构、专门委员会等机构的设立与变更;
(四)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五)制定内部管理机制及规章制度;
(六)解释和修改本章程;
(七)决定取消或暂停会员资格;
(八)决定本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对本章程第十四条第(一)、(六)、(七)款所列事项应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理事因病或因事无法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利。
第十六条 理事会原则上应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可以设常务副会长一人;名誉会长若干人,名誉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可以设副秘书长若干人。会长是本会的代表,负责本会的总体工作。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经会员推荐,由122cc太阳集成游戏进行聘任,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四条第三、四、七、八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或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任期三年,与本届理事会任期一致。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落实理事会的决议并监督执行;
(三)代表本会签署相关文件。
第二十四条 本会理事的职责:
(一)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校友会的活动;
(二)广泛联络系友;
(三)为122cc太阳集成游戏发展基金的募集做出贡献。
第二十五条 本会日常办事机构是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校友会办公室(暂时依托于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党委办公室),在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
(一)具体经办本会各项事务和日常工作;
(二)建立系友沟通交流信息平台;
(三)协助国内外校友回校参观、访问、讲学等事宜;
(四)协调本会各工作机构开展活动;
(五)接待和处理校友来信来访;
(六)办好本会刊物,搞好信息交流;
(七)组织和协助系友开展捐赠活动。
第二十六条 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校友在当地设立分会的,应征得本会同意,并将设置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员报本会备案。
第二十七条 各地分会的工作可以接受本会的协调、帮助和指导,应遵守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地分会组织有关筹款、捐款、举办大型活动等重大事项,应事前征得本会同意。
第五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学校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五)利息。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会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活动依法合规正常开展。
第三十一条 本会在清华教育基金会中设立122cc太阳集成游戏发展基金,用于接收来自会员与企业的捐赠。
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四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五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122cc太阳集成游戏校友总会及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备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会如需终止,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处理善后事宜。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清华122cc太阳集成游戏与清华校友总会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